发布时间:2023-03-14 浏览次数:1146
2022年11月17日,由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应用评价分会主办、北京水木济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全流程管理培训课》第三期分析性能评价课程正式开课,培训课程持续三天,邀请了多位行业资深专家授课,吸引了上百家企业参加。
培训的最后一天,设置了讨论环节,多位专家就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现将部分问题及专家回复整理如下。
本节主要针对分析特异性和干扰相关问题。
分析干扰因素时,待测物浓度选择可参考的指南具体有哪些?
待测物浓度应考虑参考区间的上限和下限、医学决定水平处。CLSI EP07A3《Interference Testing in Clinical Chemistry》附录A给出了干扰试验评价中临床常规项目的待测物浓度,可参考。
对于某一类的检测试剂盒,有没有标准规定哪些干扰物是明确需要进行实验的?
干扰物质可能来自内源性物质或外源性物质。常见的可疑干扰物质有:a)常见的异常样本,例如溶血、黄疸及脂血;b)治疗药物及其代谢物;c)标本添加剂、抗凝剂、防腐剂;d)标本收集、处理中可能接触的物质;e) 饮食或保健品,例如咖啡因、灵芝孢子粉、生物素等;f)被测物的结构类似物或同源物质,例如异嗜性抗体、自身抗体、巨球蛋白;
针对某一个具体的检测试剂盒,一些YY行业给出了干扰物及其浓度以及干扰可接收标准,可参考。另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的针对某个或某类试剂盒的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也对要评价的干扰物给出了规定。
第一种方法可以预设一个干扰浓度从而评估该方法或者该试剂的一个抗干扰能力,但是如果实验室用第二种方法如何确立干扰物质浓度?
干扰试验有2种方法,一种方法将可疑干扰物质加入到样本中评价干扰效果,另一种方法是测量具有代表性的病人样本,相对于高特异性可比较的测量程序评价被分析测量程序产生的偏倚。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
第二种方法,使用真正的临床样品,更加能反映临床实际情况。例如,干扰样品选用相关疾病患者样品(如心血管疾病、肝病、肾病患者)、选用相关药物治疗的患者样品、选用尿毒症患者样品(如血透前)、选用黄疸、溶血、脂血、异常蛋白的患者样品,但确实大多数情况下干扰样品及其浓度无法准确定义。
企业做干扰物质的加入的实验时,可以购买相关干扰物质校准品,配制后加入样本中吗?企业干扰物质的获取途径有哪些?没有血清的干扰物质时应怎样获取?
可以的,目前有一些市售的商品化的干扰试剂盒,不过品种毕竟有限,大多数情况下还是需要企业购买相应的纯品化学试剂,自行配制高浓度的干扰物添加样品。
干扰研究需要研究出所有干扰物质的干扰浓度吗?如果常见干扰浓度结果表明无干扰,是否还必要增加浓度的研究?
干扰物最高浓度确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a)药物:至少3倍于治疗药物浓度或最高预期浓度;b) 内源性干扰物:相应个体内期望的最高浓度;c)抗凝剂和防腐剂:推荐的抗凝剂、防腐剂在标本中浓度的3倍;d)食物:预期最高浓度的3倍。
在进行干扰物质浓度研究时,采用人工配制往血清中兑入干扰物质,计算浓度时需要考虑正常血清中干扰物质的浓度吗?
需要,一般情况下基础样品应选用正常患者样品,排除含有待评价的干扰物的样品。
如果血浆经过了一系列的前处理操作,将处理后的样本作为检测样本,这样的产品如何做干扰物研究?常规的血浆样本干扰物是否还需要做?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从生化的角度,色谱质谱技术,电泳技术均属于这个的范畴,重点还是考查对于分析物和干扰物的分离能力,评价要点和方法可参考相应标准、指南和专家共识。例如,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临床质谱检验医学专业委员会发布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临床检测方法的开发与验证》(2018)对干扰试验建议如下:
一般情况下,常规的干扰,例如溶血、黄疸、脂血还是建议要评价。
对于定性试剂盒以量值表示的,比如做一个比值的,干扰如何确定可接受标准?
定性试剂盒很多是有数值的,且数值具有一定的临床辅助诊断的参考意义。比如,肿瘤突变检测,虽然是定性试剂,但是检测计算出的肿瘤突变比例对于临床诊断指导用药还是有参考意义的。可接受标准的制定可参照定量试剂盒干扰物评价方法可接受标准的制定方法,同时结合临床需求制定。
企业应对产品进行干扰试验和交叉反应试验评价的。评价的目的,是要科学合理的确定产品的分析性能指标,不能不经过实验评价而直接给出有无交叉。
本专家解答仅代表专家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仅作参考用。
未完待续。
电话:010-69436691 / 13051159587
企业邮箱:smjh-sales@zgcsm.cn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五路10号1幢4层418、419
北京水木济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C)2022-2023 京ICP备2021004626号-1